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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證券交易所 nyse.com 2024 年 12 月 19 日沃拉託集團首席執行官馬修·利奧塔先生 1954 機場路 124 號套房 Chamblee, GA 30341 尊敬的利奧塔先生:紐約證券交易所監管部門正在按照《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有限責任公司(「交易所」)公司指南(「公司指南」)第 1009 (a) 條的規定向沃拉託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發佈這封公開警告信)。警告信是針對公司未能遵守《公司指南》第301和713條而發佈的,如下所述。《公司指南》第301節規定,上市公司在提交此類額外證券上市申請並收到交易所發出的證券獲准上市的通知之前,不得發行或授權其過戶代理人或註冊機構發行或註冊其他上市類別的證券。當與交易相關的額外股票涉及以低於賬面價值或市值較大值的價格出售、發行或潛在發行相當於當前已發行股票20%或以上的普通股(或可轉換爲普通股的證券)時,《公司指南》第713條要求股東批准。根據2024年11月4日的和解協議和規定,公司在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期間發行了15,993,000股普通股。儘管有上述要求,但公司(i)未能申請獲得交易所批准以發行這些證券;(ii)發行相當於公司已發行普通股20%或以上的發行也沒有獲得股東批准。因此,公司違反了《公司指南》第301和713條。此外,根據公司指南第401(j)和1009(j)條,公司必須(i)提交8-k表格,在收到該公開警告信後的四個工作日內披露收到該公開警告信;(ii)還要在新聞稿中披露收據,兩者均表明公司未能滿足一項或多項持續的上市要求。Tony Frouge 首席監管官紐約證券交易所紐約華爾街 11 號紐約 10005萬億+ 1 212 656 2133 tony.frouge@nyse.com


 
紐約證券交易所 nyse.com 紐約證券交易所監管機構指出,未來任何其他不遵守上述規則或任何其他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上市要求的行爲都可能導致進一步的行動,包括啓動退市程序。問候,託尼·弗魯格首席監管官——紐約證券交易所抄送:馬克·海寧,Volato Group, Inc. Tanya Hoos,紐約證券交易所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