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1
首席執行官證明書
我,特倫斯·懷斯,證明:
1. 我 已審核福沃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此年度報告表10-k;
2. 根據我的知識,此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的重大事實或省略了必要的重大事實,以使在考慮該等聲明做出時的情況後所作的聲明不具誤導性,符合本報告所覆蓋的期間;
3. 根據我的知識,報告中包含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從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展示了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截至本報告中列示的各期間;
4. 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人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持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及15d-15(e)所定義)以及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f)及15d-15(f)所定義),並且我們已:
a) 設計了此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使得此披露控制和程序得以設計,以確保與註冊人相關的重大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能夠由我們所知曉,特別是在本報告準備期間;
b) 設計了 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監督下促成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 以提供有關財務報告可靠性的合理保證,併爲外部目的準備財務報表,符合公認的會計原則;
c) 評估了 註冊機構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基於這種評估提出我們關於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 截至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末;和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 在註冊機構最近的財務季度(在年報的情況下是註冊機構的第四財務季度)中,發生的任何內部控制的變更, 這些變更對註冊機構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或合理可能會產生實質性影響;並且
5. 註冊機構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已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向註冊機構的核數師和註冊機構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等效職能的人)披露了:
a) 所有設計或操作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合理可能不利於註冊機構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和
b) 任何涉及註冊機構內部控制的管理層或其他在財務報告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員工的欺詐,無論其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12月27日
/s/ Terence Wise | |
特倫斯·懷斯 首席執行官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