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1.1
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第302條
我,倫納德·馬祖爾,特此證明:
1. | 我已經審閱了Citius Pharmaceuticals, Inc.的年度報告10-k表格。 |
2. |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並未包含任何虛假的重要事實陳述或遺漏任何重要事實,以致在製作該報告的情況下,所作陳述不會對與本報告所覆蓋的期間產生誤導。 |
3. | 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中包含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公正地反映在所有重要方面註冊公司的財務狀態、經營結果和現金流量, 以及本報告所呈現的各個期間; |
4. | 註冊公司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項和程序(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的定義)以及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f)和15d-15(f)的定義),並且已經: |
a) | 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項和程序,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設計這樣的披露控制項和程序,以確保與註冊人相關的重大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被這些實體內部的其他人知曉,特別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
b) | 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項,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設計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項,以提供有關財務報告可靠性的合理保證,並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準備基本報表; |
c) | 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項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對披露控制項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基於這種評估截至本報告所涵蓋期間的結束;以及 |
d) | 在本報告中披露註冊人在最近一個財務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個財務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變更,這些變更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或很可能對其產生實質性影響;以及 |
5. | 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已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 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註冊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等效職能的人員)披露了: |
a) | 所有重大缺陷和內部財務報告控制設計或操作中的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以及 |
b) | 任何欺詐,無論是否重大,涉及管理層或在註冊人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其他員工。 |
2024年12月27日 | 作者: | /s/ Leonard Mazur |
Leonard Mazur | ||
首席執行官兼董事長 | ||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