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A12B/A 1 a17-26146_18a12ba.htm 8-A12B/A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A

第三修订案

 


 

根据12(b)或12(g)条款注册某些证券

根据12(b)或12(g)部门

1934年证券交易法

 


 

SPI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其章程规定的注册人准确名称)

 


 

开曼群岛

 

不适用

(注册或其他 组织立法管辖区)

 

(税务登记号码)

 

中国华润大厦27层2703室

湾仔港湾道26号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电话:+852 2291 6020

,(主要行政办公地址)

 

根据法案第12(b)条规定应进行注册的证券:

 

每个类别的名称
要注册为如此

 

公司上市交易所的名称
每个类别都要注册

 

 

 

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01美元

 

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此表格涉及根据交易所法第12(b)条注册证券类别,并且根据一般指示A.(c)生效,请选中下列框。x

 

如果此表格涉及根据交易所法第12(g)条注册证券类别,并且根据一般指示A.(d)生效,请选中下列框。o

 

与本表格相关的证券法注册声明文件号:333-204069

 

根据《证券法》第12(g)条登记的证券:无。

 

 

 



 

说明注释

 

本第三修正案附录补充了2016年1月15日最初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8-A表格注册声明第1项中所载信息,该表格已由SPI Energy Co. Ltd.(“8-A注册声明”)进行修改。

 

项目1。                                 待注册证券的描述。

 

公司普通股的股份整合(“股份整合”)于2017年11月6日生效(“生效日期”)。 根据股份整合,根据8-A注册声明注册的公司的每十股普通股在生效日期合并为1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 与股份整合无关的不发行碎股。 其他情况下有资格收取碎股的股东将收到现金支付。 在股份整合后,公司的普通股将在股份整合生效前享有相同的比例权利,除了由于碎股处理而导致的轻微调整。

 

项目2。                                 展览。

 

此处注册的证券将在一个未注册公司的交易所注册。 必要的展品已提交给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并未与本注册声明一起提交或纳入参考。

 

2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的要求,注册人已授权下面签署的人员代表其签署本注册声明。

 

 

SPI 能源有限公司。

 

 

 

 

 

 

 

通过:

/s/ 郭泰然

 

姓名:

郭泰然

 

标题: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日期: 2017年11月7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