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期限,投資者在掛單時可以選擇訂單有效期,選項包括當日有效、撤單前有效。
訂單有效期截止至當天收盤,未成交訂單會在收盤後被撤單。
注:正股/ETF:未成交訂單將在16:10收盤後被撤單。
2.1 訂單將持續有效,直至訂單全部成交、取消或下單失敗。投資者可提前一段時間下達一個理想價格的掛單。
2.2 注意事項:
● 當日未成交的訂單將於收盤時被撤單,下一個交易日早市競價時段開始時,作為競價限價單重新排隊提交至交易所,參與盤前競價交易。
請注意:如果提交到交易所時,訂單價格超出當時買一價或賣一價的24檔,則該訂單會被港交所拒絕而失效,客户需要重新下單。
● 訂單最大期限保持為90個自然日,逾期將自動撤單。